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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召开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工作推进会

    3月27日上午,市人大召开全市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工作推进会,总结试点经验,布置全面推开镇级环境报告制度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康、副主任黄淑华参加会议。

    全面实施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是人大立体化环境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人大常态化推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着。五烈、头灶、安丰、南沈灶四个试点镇认真落实省、市人大部署,思想重视、准备充分、落实有力、各具特色,做到了程序步骤与最终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融合。

    在听取试点镇工作情况交流发言后,崔康指出,四个镇既是试点镇,也是示范镇,为今年全市推开镇级环境报告制度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就下一步工作,崔康强调,要扛起责任,充分认清人大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中肩负的职责,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督促问题见底、整改见效。要把握标准,对照“八个一”的步骤要求,抓紧抓实人代会前准备、会中报告、会后落实三个环节。要坚持创新,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工作追求,不断完善镇级环境报告制度体系,进一步放大东台人大工作特色、擦亮东台生态环境底色。

    会前,市人大还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实地参观学习了四个试点镇实施环境报告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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