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510)学习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点击数:1807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好“510”警示教育活动,5月9日,东台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510)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张坚案情况和本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党组书记、院长谭斌要求,各部门会后要进一步就相关内容组织学习,做到学深学透、警钟长鸣。谭院长强调,要充分认清开展警示教育重要意义。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是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牢抓实、抓出成效。每位干警都要积极参与警示教育,做到受教育、有警醒、存戒惧,不断提升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要切实发挥违法违纪案例警示作用。各部门要强化《违纪违法案例选编》的组织学习,做到学有所悟,深刻吸取教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全院干警要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政绩观,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做到面对诱惑、围猎决不动心,立德修身、清廉自守决不懈怠。要落细落实相关要求不断树优形象。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党员干警要带好头、示好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善作为,保证警示教育有所成效,坚决杜绝走过场、不落地现象。做到统筹兼顾,将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与其他队伍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与审执工作相结合,切实以各项工作优质开展树优法院队伍形象。
党组成员、副院长唐闻声作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雪明领学相关文件并进行廉政教育;刑庭、民一庭、执行局部门负责人就学习内容交流心得体会。
会前,与会人员还自学了省法院编发的《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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