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雪峰同志代理东台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点击数:2920
(2023年12月19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许雪峰同志代理东台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