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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为深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5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进东带领农业农村委和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开展贯彻实施《条例》执法检查。85e0d348c931a9a900391437317124ab.jpg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位于头灶镇十五灶村的海兵养殖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看畜禽粪污登记、处理台账、日报表和粪污综合利用处置车间,检查组的同志一致认为该场在自身发展规模养殖业的同时,不断加大污染治理的硬件投入,取得良好效果,值得推广借鉴。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两个主要职能的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分别围绕《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责作交流发言。参加座谈会的人大代表围绕加大宣传引导和养殖户违反《条例》打击力度、进一步拓展综合利用空间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意见建议。c3c707e5351e6f38117551935955f51f.png

罗进东对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和头灶镇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作为全省首家制定实施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市、镇、村三级联动,做到方向一致,共同发力;要结合上位法,根据农村特点,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宣传效果要强化专业支撑和信息共享,科学合理规划“三区”,探索开发综合利用技术,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贯彻实施《条例》中的重要作用,让《条例》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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