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8日 点击数:82
(2026年1月8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中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东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东台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4)审查和批准东台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审议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一号议案”办理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9)2025年东台市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6年东台市民生实事项目;(10)选举;(1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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