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东台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的决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点击数:2120
(2018年1月12日东台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潘春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东台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2018年预算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