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18号文件 全面加强区、街人大工作和建设
中发[2015]18号文件是指导基层人大加强工作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内涵丰富,指导性强,省、市人大也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文件涵盖了代表选举、人大会议、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任免、代表和群众联系、人大自身建设等人大工作的七个方面,我区人大将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全面加强区街人大工作和建设,为建设新玄武、迈上新台阶,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依法履行好“三权”,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对重大事项决定缺乏具体的规定。中央18号文件提出人大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同时明确提出重大事项范围,包括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我区人大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并结合实际进行了修订。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事先要向党委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同时要加强和“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是人大最主要的职能,也是最经常的工作。监督法明确了七种监督方式。在监督过程中,我区人大注重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先后创新开展了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人大任命人员的履职评议、定向定点视察检查和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并加以总结制定了相关办法。特别是今年重点开展了履职评议、定向定点和财政预决算监督三项工作创新,促进了人大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柔性向刚性、结果性向过程性转变,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我区人大制订了人事任免办法,建立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拟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一整套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党委意图的落实和任免程序的规范。中央18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监督,我区人大探索开展的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副职进行履职评议、对政府工作部门和法检两院进行定点定向视察检查的活动,很好地增强了“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由人大任命、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更好地依法履职。
落实好三项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精心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由于闭会期间代表以集体活动为主,而且都是兼职,因此必须加强国家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强化对代表履职服务的保障。要结合代表职业特点、业务专长、关注兴趣,有选择地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与活动,让代表有话要说、有言可发、有建议可提。18号文件提出的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履职情况逐步公开机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我区人大已经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并将进一步开发代表履职管理系统,在规范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的同时,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持续深化“家、室”平台建设。加强代表和群众的联系,需要搭建载体和平台,我区人大建立了“一个载体、两个平台”制度。即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制度,实现了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化。我区人大还力推多级代表联动挂钩制度,让省、市人大代表甚至全国人大代表,共同走进“家、室”平台、省、市立法联系点,联合开展视察检查活动,一起听取和征求民意,构建起民意的整合和上达机制,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得到逐级解决。
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及督办力度。我区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办成率,同时推动当年没有办成、承诺以后逐步解决建议的办理,及时进行“回头看”,有效推动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
加强三项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打造
一支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运用即时通讯工具开设人大公众账号,积极支持各街道人大工委采取灵活多样的举措,通过区、街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 上一篇: 关于质询权常态化行使的思考
- 下一篇: 创新发展 提升区镇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