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的监督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点击数:2298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要实行依法治国,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乡人大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坚持学习懂监督。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工作内容复杂,对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等方面要有准确、严谨、透彻的把握。因此,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监督法,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做监督的“门外汉”,在监督中不断掌握监督技能,灵活应用各种监督手段,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人大监督审议能够一针见血。同时,将懂经济、懂法律的专家型人才充实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来,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程序会监督。做到深入调研接地气、联系实际提意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事关全县发展、改革、民生、稳定的普遍性、紧迫性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例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道路出行等问题。同时,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推进“一府两院”解决好、落实好相关问题,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原则敢监督。为切实提高监督效果,县乡人大监督要坚决克服“按惯例办”思想,不论是工作监督还是法律监督,都要体现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既要充分肯定一府两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也要敢于揭露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决不能只是一味的“评功摆好”;不仅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常用的监督方式,必要时还要敢于运用法律赋予的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使县乡人大监督“刚”起来,真正做到监督一个议题,解决一些问题,推动一项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工作严肃性。
坚持创新勤监督。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监督工作,必须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积极探索运用工作评议、代表约见、专题询问等新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使监督工作从“护旧守成”向“探索求新”转变。在监督渠道上,要拓宽人大监督与社会联系的渠道,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同时,把人大监督、行政监察、党纪检查和检察监督结合起来,使人大监督更加科学有力。在监督方法上,要由面上监督向点面监督相结合转变,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进行全方位“面”上监督的同时,将人大监督与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代表议案、建议相结合,对“一府两院”开展“点”上监督,做到以面找点,以点促面,提高人大监督效果。
坚持发展靠监督。县乡人大必须始终把推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实施本地确定的发展战略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把监督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来,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依法、合理、有效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辩证统一关系,找准监督有效与支持有力的结合点,把全力支持寓于严格的监督之中,把工作方向放在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上,做到支持而不放弃监督,监督而不包办代替,让人大监督这面“明镜”越擦越亮,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坚持不懈抓监督。必须要在加强跟踪督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强化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跟踪监督,及时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一府两院”工作之中,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的议决成果才能得到落实,真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从而达到监督的最终目的。
(作者系泗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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