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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8日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宏成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东台市委和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进程、推动东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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