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和《东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1月8日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市长葛启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批准《东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一五”是东台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最好最快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全市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魅力显著提升,建设小康东台取得巨大成绩,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各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刚刚过去的2010年,面对国内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挑战,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建和谐”的工作大局,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快速增长与快调结构紧密结合,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更大力度改善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势头,圆满完成了全年和“十一五”目标任务。我市连续十届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全面小康建设取得决定性胜利。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沿海大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以“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东台”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跨越发展、争先进位,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目标,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推进东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开局之年,也是东台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争先进位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六个方面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五大”战略,突出“新产业、新城市、新农村”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好“沿海开发攻坚年”、“产业招商提升年”、“有效投入突破年”活动,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改革创新,提高效能,不断提升践行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狠抓落实的水平;强化考核,完善机制,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进一步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政府形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跨越争先,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